业务范围
 
 

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
●会见犯罪嫌疑人;

●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

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
●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
●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
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
●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
●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
●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

●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

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
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
●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
●调查和收集证据;

●出庭准备;

●参加法庭调查;

●参加法庭辩论;

●代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

●休庭后工作。

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
●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

●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
●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
●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

●出庭准备;

●参加法庭调查;

●参加法庭辩论;

●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
●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