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●会见犯罪嫌疑人;
●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
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●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●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●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●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●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
●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
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●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●调查和收集证据;
●出庭准备;
●参加法庭调查;
●参加法庭辩论;
●代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
●休庭后工作。
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●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
●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●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●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
●出庭准备;
●参加法庭调查;
●参加法庭辩论;
●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●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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